自然人憑證到期 可免費延長三年
財政部表示,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已同意提供免費憑證效期再展延三年的服務,自然人憑證有效期限已經屆滿的民眾,可享有免費延長憑證效期三年的服務,自97年3月1日起開辦自然人憑證展期服務,屆時民眾可線上申請或親至戶政事務所臨櫃辦理憑證展期,有意申請的民眾,可以參考以下作法:
一、憑證持有人在憑證效期屆滿前60天內,可利用網際網路至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專屬網站(http://moica.nat.gov.tw)辦理線上展期;或直接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展期。
二、憑證持有人的憑證效期已經屆滿,但尚未滿三年者,則需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臨櫃辦理,才能展期。
符合展期條件的憑證不論何時進行展期,皆自憑證效期到期日起算展期三年。例如:用戶憑證到期日為97年5月1日,則於辦理憑證展期後,效期可延長至100年5月1日止。
(資料來源: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http://moica.nat.gov.tw/html/index.htm)





